质询题目:建请市府在各区设立多功能之区民活动中心,供市民使用。

一、教育局计划在林森南路与仁爱路口兴建北市首座青少年育乐中心,其立意固然良好,惟却未顾及以下两点:一、青少年只能在课余时间和例假日前往从事育乐活动,则家住较远之青少年如何能不远千里而来“休闲娱乐”?其结果必定仅有居住在青少年育乐中心的市民获益。二、今本市缺乏休闲活动空间者不乏休闲活动空间者不独青少年而已,而是全体市民不分年龄均渴望能有供其休闲育乐之“好所在”。故政府仅规划设置一座“青少年”育乐中心,实未虑及遍布全市之广大市民,其形式意义恐大于实质意义。

二、综上,本席以为在目前台北市区民活动中心严重不足,四百四十里只有九十八处“堪用”区民活动中心,且其中六成面积不过一百坪基本要求之情况下,市府实应于各区辟建类似台北市社教馆之综合性多功能区民活动中心,不仅青少年可享有休闲育乐之空间,妇女、老人、儿童……等皆可就近前往从事休闲活动,而里民大会等活动亦可假此召开,如此才能真正造福全市民,此外,对社区之繁荣、市民间之良性互动亦有莫大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