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议员质询时指出“本府决算虽然有賸余,其实是借款57.75亿元弥补岁入岁出短差才有的”乙节,特此澄清说明如下:
台南市104年度总决算岁入审定数715.79亿余元,内容计有税课收入421.16亿余元、罚款及赔偿收入12.13亿余元、规费收入18.19亿余元、财产收入30.83亿余元、营业盈余及事业收入1.07亿余元、补助收入224.44亿余元、捐献及赠与收入1.94亿余元及其他收入6.03亿余元8大项,其中并不包含举债收入,岁入扣除岁出决算审定数694.98亿余元后,确实有岁入岁出审定賸余20.81亿余元,并非因举债产生岁入岁出賸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