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
为进一步了解我区会计人员信息,提升会计人员信息库管理质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和会计人员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财函[2019]446号)文件,要求各会计人员通过“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登记、核对个人相关会计信息。 一、采集对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指南将根据会计改革发展情况和实务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指南将根据会计改革发展情况和实务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
会计人员的信息是财政部按国家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基础信息对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等具有重要作用,以下分享了全国各地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网站汇总,供大家查看! 会计人员的信息是财政部按国家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基础信息对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等具有重要作用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子照片、教育经历、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守信失信记录、已发表论文等,各地可能会有不同,仅供参考。 为帮助更多考生顺利拿下中级会计考试,考呀呀老师整理了一些备考资料(思维导图、历年真题、必背考点...应有尽有),免费赠送给大家,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资料四、2022中级必背全系列干货包(3科都有) 更多中级会计备考干货资料,点击领取! 扫描下方二维码加老师微信,限时免费领取2023年最新预习计划表等资料,并享受全程报名、备考等指导服务
为进一步了解我区会计人员信息,提升会计人员信息库管理质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和会计人员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财函[2019]446号)文件,要求各会计人员通过“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登记、核对个人相关会计信息。 一、采集对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