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导文学、散文、新诗凡本国国民均可参加;文青组小品文高中限屏东县在学或设籍学生参加;文青组小品文国中、国小限屏东县在学学生参加;“黄金组”凡55岁以上本国国民均可参加。 作品,提供文学研究者具体参考之资料,以扶植具发展潜力之文学创作人才,创造本县丰富多元的文学作品。创作文类以散文、小说、新诗、报导文学等文类皆可,惟文类须单一,可依不同文类分别送件,每一文类以一篇为限。
二、文类包括报导文学、散文、新诗、小品文,黄金组不限文类。
三、收件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11日止(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社会组作品须结合屏东县历史人文、自然景观、生活相关之印象或感想等,黄金组及文青组主题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