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22、23、24、27日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已经到达本考点,(12月28日普通话证书未到)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领取。
1.考生本人领取证书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领取;
2.代领证书必须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准考证才能领取。
备注:如果准考证遗失,进入“贵州语言文字网”成绩查询栏打印成绩单代替准考证。
(一)请佩戴口罩,自觉相隔距离1米以上。
(二)保管期限:根据《贵州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规定——“从通知领取证书时间起超过6个月未领取的将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领取普通话证书,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证书,普通话证书遗失不能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