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国家特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择优中标,先施工后招标、已完工还未招标都是违法行为。
近日,记者在河北省赵县调查时发现,该县一座占地百亩的公园自2017年9月开工、2018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但至今并未公开招标信息。
记者梳理相关信息发现:2015赵县人民政府就公开对外宣布已着手自强公园的规划、设计,2018年10月自强公园即将投入使用,2019年6月在招标信息中显示:新建自强公园公厕等8个公厕项目,业主单位: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强公园主体建设、绿化、等施工招标的信息记者并未发现。
那么,像这样的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至今还未招标呢?记者分别来到赵县住建局、城管局了解自强公园的资金来源、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两部门均以“不知情”为由并未给予记者答复。
据赵县政府官网显示:自强公园位于自强路与海尔大道交叉口两侧,自2018年,赵县县委、县政府为了优化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丰富人民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对自强公园进行了升级改造,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00万元。
2018年12月,河北省住建厅公布的星级公园、游园、广场名单中赵县自强公园醒然在列,为河北省三星级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