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公示名单(第四批)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装协〔2022〕10号)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本会组织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装协秘书处反映,并通过特快专递寄送至协会秘书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2021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公示名单(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