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石家河加油站申请对其开发建设的诸佛庵镇石家河加油站附属设施用地规划设计调整方案予以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和霍山县2022年规划管理委员会第3次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现将其调整内容进行公示。

因原附属设施用地方案中2层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层高均为3.9米)无法满足大货车进入维修及小汽车升高设备使用需求,申请将商业用房调整为1层,建筑高度12.5米。

对于诸佛庵镇石家河加油站附属设施用地方案上述调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将按照县2022年规划管理委员会第3次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附:诸佛庵镇石家河加油站附属设施用地方案调整前、后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