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司《关于遴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的公告》,经相关环节遴选,拟聘任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为我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如对拟聘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所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恶意诽谤或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

根据我司《关于遴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的公告》,经相关环节遴选,拟聘任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为我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事务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如对拟聘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所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恶意诽谤或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一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