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轨道交通集团2022年第八批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要求,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对本项目进行了评比。现将本项目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从公示之日次日起开始计算。如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楼906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0029,电话:0771-2332855)。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三、中选单位及中选价格(下浮率):
中选价格(下浮率):招标代理服务费比选下浮费率20%,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如有)下浮费率70%;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