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9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参保企业2023年3月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第三批人员名单共25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10日一2023年3月16日(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时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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