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运农办发〔2022〕67号)文件和《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组织开展盐湖区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盐农组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已完成的建设主体进行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11家建设主体及补贴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3天(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18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