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
承担地方金融管理、金融体制改革配合相关工作;管理地方政策性金
承担地方金融管理、金融体制改革配合相关工作;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研究提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国有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研究、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相关财政支出责任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政策;承担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拟订等有关工作;负责对服务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相关工作。
拟订养老、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机制
拟订养老、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机制,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失业监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方案;指导全市企业年金工作,审核企业年金方案;执行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落实职工退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待遇计发、待遇调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及指导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