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就临时居留许可续期申请作出决定的执行权限转授予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代主席。

第3/2005号行政法规 - 核准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居留制度。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56/2015号行政命令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二、现转授的权限不妨碍收回权与监管权的行使。

三、对行使现转授的权限而作出的行为,可提起必要诉愿。

四、获转授权人自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起在本转授权范围内所作的行为,予以追认。

五、在不妨碍上款规定的情况下,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更改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常设基金的行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

第23/2019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 - 拨予地球物理暨气象局一常设基金。

经刊登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八日第六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的第23/2019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拨予地球物理暨气象局一笔常设基金并指定其行政委员会的成员;

基于该常设基金行政委员会其中一名成员终止执行该委员会的职务,故有必要对组成该行政委员会的成员作出适当调整;

在该局的建议下,并经听取财政局意见;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及第110/2014号行政命令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经第23/2019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许可设立的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常设基金的行政委员会改由以下成员组成:

主席:代局长梁永权,当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

委员:行政暨财政部主任区少玫,当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视事时,由特级技术员黄华森代任;

委员:会计、财产暨总务科科长Daniel Eduardo Marçal Anok,当其出缺或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其合法代任人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