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106413平方米,主要从事猪苗和育肥猪养殖,计划畜禽出栏量分别为18000头、180000头。项目养殖场主要包括母猪栏舍、公猪栏舍、妊娠分娩栏舍、育成育肥栏舍、保育栏舍,并配套建设饲料仓库、办公生活区、污水处理站等,其中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附近果林地种植不外排。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基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xx大道1号院11楼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