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要求,对宿迁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GW超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概要:项目分两期建设,租用宿迁开恒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约197000平米,购置制绒槽式机,硼扩散炉,激光机、去硼硅玻璃链式机、丝网印刷线,低温烧结炉等主设备共计1352台套,建成后,形成年产12GW超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片的规模,及副产品约13000吨氨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或至我公司门卫处索取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在环评征求意见稿发布公示前,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至我公司门卫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