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周边村庄及其他相关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个人,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在规定的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同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在《宠物疫苗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