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向甘肃公航旅灵长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