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乐高乐园深圳度假区乐园区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33411.12m2,主要为一期主题乐园、二期乐高广场、三期水上乐园、四期探索乐园。乐高广场作为连接酒店和乐园的枢纽,以商业及游乐设施配套为主;乐高水上乐园包括多项水上游乐设施以及游乐设施配套;乐高主题乐园及探索世界包括多项游乐设施及相关游乐设施配套。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网页下方附件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网络链接:);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或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可以通过网页下方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深圳市合正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