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为利防疫及救灾之需要,是否可以管制特定路段之交通?限制仅特定车辆及人员出入?

A1: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条,公路或警察机关于必要时,得以公告管制特定区域之交通,指定某线道路或某线道路区段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通行。

Q2:不配合检疫单位必要检疫措施,或对防疫作为有拒绝、规避、防碍(如蓄意咳嗽等)是否有罚责?

A2: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规定,入境旅客应诚实配合检疫单位填报及缴交相关资料,并配合必要检疫措施,如有填写不实或其他拒绝、规避、妨碍(如蓄意咳嗽等)之行为者,将依妨害公务及传染病防治法处最高15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