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道行车安全,高公局透过大数据分析,每月统计国道严重超速之时段与路段,并提供给国道公路警察局加强勤务安排,以取缔违规超速车辆。呼吁用路人切勿心存侥幸,尤其是累犯违规者,为了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车安全,请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行驶。
高公局已掌握109年2月份行驶国道超过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之严重超速车辆中,累积违规天数最多之前10大违规车辆,呼吁超速之累犯驾驶应自我克制。此外,十次车祸九次快,不要因为个人短暂的刺激与**,而造成自身及无辜用路人的伤害,更导致好几个家庭的破碎。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汽车驾驶人行驶高速公路车速超过规定之最高速限,处新台币3000~6000元罚缓;若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条例第43条规定,将依级距处以罚锾,最高可处新台币24000元,当场禁止其驾驶,并吊扣汽车牌照3个月,若因而肇事者,将吊销其驾驶执照。另若2辆以上汽车在道路上竞驶、竞技者,处新台币30000~90000元罚锾,并当场禁止其行驶及吊销其驾驶执照。
为维护行车安全,高公局吁请驾驶人务必依速限规定行驶,并注意车前状况,保持行车安全距离,切勿疲劳驾驶,确保你我的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