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地区分公司、子公司、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油田作业机构(含外资、合资和合作机构)和生产设施的主要负责人。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本企业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熟悉在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中所负责岗位的安全职责;了解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常识;达到《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考核标准(试行)》的要求。

(一) 培训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授课教师能够准确掌握法规要求及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四) 授课方式应灵活、生动、有效,可采用集中脱产培训、分阶段脱产培训的方式,选修课可采用网络培训方式。

3. 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2. 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放射源管理。

(一) 新颁布及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

(三)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 国内外海洋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一) 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和生产设施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二) 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和生产设施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