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检获25.7万粒走私新冠口服药。(曾秋文摄)
海关今年1月采取针对走私新冠口服药特别执法行动,至今破获33宗案件,检获约25.7万粒新冠口服药,估计市值逾1500万元,行动中共20人被捕。
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特别调查第二组指挥官赖恩宁表示,海关年初留意到非法进口新冠口服药的案件有上升趋势,于是采取针对性行动,今年1月至今破获33宗案件。其中27宗案件是利用邮包、快递及货运非法进口新冠口服药到香港,每宗牵涉数百至超过10万粒不等;另外6宗是经客运进口,全部经机场入境,共87000粒药。
海关所检获的走私口服药分别来自印度、孟加拉、荷兰、泰国及其他欧洲国家,而有组织罪案调查科跟进其中4宗案件,包括1宗邮包、2宗快递和1宗航空旅客案件,再检获多3900粒口服药,拘捕多7人,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赖恩宁指出,检获的走私药物大部分没有香港注册编号,相信是未经注册药物,部分药物转交政府化验所化验,其中一种怀疑走私药物更没有其声称的成分。他指出,目前本港只有2款获注册的新冠口服药物,由公私型医疗机构或医生向病人提供,呼吁市民如感染新冠病毒应该求医,切勿自行购买或服用来历不明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