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等人,自2019年起,在某沐足店提供按摩、洗脚及卖淫服务。2020年10月,被害人王某、张某先后被带至该沐足店,陈某等人为非法牟利,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被害人王某、张某在该店为他人提供***。被害人张某在被强迫卖淫期间,趁机从沐足店逃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余同案人也均以强迫卖淫罪获刑。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以欺骗、暴力、威胁方式组织、强迫妇女卖淫案件引发群众的强烈愤慨。妇女是法律特殊保护的对象,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妇女的恶性犯罪,给受害者一个交代,给人民一个交代,是司法机关的责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被告人被判处重刑,体现了国家和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绝不姑息纵容的明确态度。

湘桥法院对此类严重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绝不姑息,在此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应提高防范意识,如不幸遭遇侵害,应保留证据,找准时机报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