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某党团今(10)日召开“心头肉还是嘴边肉?劳保年改说到做不到!”记者会,劳动部说明如下:
一、劳动基金运用局一向本于专业,积极办理劳工保险基金及劳工退休基金之投资运用,从未提供资金予国安基金。另依据“国家金融安定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规定,国安基金若向劳保及劳退基金借用资金时,盈亏均归属国安基金,且需支付以台湾银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0.625个百分点利息,因此绝不会损及劳保及劳退基金。
二、新制劳工退休基金运用绩效宜从长期观察,新制劳退基金自94年成立以来,纵使经历多次金融危机,平均年化报酬率仍有4%,长期投资绩效稳健,且回顾108-110年,新制劳退基金绩效在6.94%~11.45%。劳工退休基金是劳工退休的经济生活保障,本金不会受到市场波动影响,收益部分也有银行二年定存利率的保证收益,劳工权益绝对受到保障。
三、劳保是国家办的社会保险,政府会负最后支付责任。为维持基金稳定,政府明(113)年已规划提高拨补金额至1000亿元,未来仍会持续办理。另各界针对劳保制度所提意见,劳动部持续搜集、沟通,在兼顾保障目的、公平性及财务负担的原则,寻求共识,确保劳工长长久久领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