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QDII))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增强型指数化的投资来追求美国超大市值蓝筹股股票市场的中长期资本增值,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将基金净值增长率和标普 100 等权重指数(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收益率之间的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 0.50%以内(相应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7.94%以内)。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通过有效的资产及行业组合和基本面研究,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并取得优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标普100等权重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普1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同时也可主动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权益类品种(包括在美国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美国存托凭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美国政府债券、美国市场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债券等债券资产);回购协议、美国或中国短期政府债券、现金等价物、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经中国***认可的境外交易所(美国)挂牌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权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对标普100等权重指数的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80%-9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现金等价物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美国或中国短期政府债券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20%;主动投资部分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15%,投资于在美国证券市场公开发行或挂牌交易的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金融衍生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本基金的净值波动与美国大市值蓝筹股票市场的整体波动高度相关,为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预期风险的基金品种。
收益分配: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华威大学金融与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易唯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4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34478.5 12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