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月:-0.49%近3月:1.17%近1年:-7.55%
经理公司应以分散风险、确保基金之安全,并积极追求投资期间内之投资利得及维持 收益之安定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前述八之投资地区 及范围之有价证券。并依下列规范进行投资: (一)原则上: 1.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届满三个月(含)后,整体资产组合之加权平均存续期间应在 一年以上(含),惟因本基金有约定到期日,且为符合投资策略所需,故本基金 到期日前之三年内或于提前结算日之前三个月内,不受前述存续期间之限制。 2. 本基金于成立日起六个月后,投资于外国有价证券之总金额不得低于本基金净资 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