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假期值班人数,须将经分管院领导核批后报经学院院长批准的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时间2014年4月28日前报送人事处、保卫处备案(值班人员务必留联系方式)。

(二)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处室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值班岗位,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按值班规定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带班领导要负责督促检查。

(三)各办公室、教学楼在假期期间须切断电源及关闭门窗。

(四)教职工班车分别于4月30日(星期三)和5月3日(星期六)下午接送,接送时间、地点不变。

至5月4日起,全院进入夏季作息时间,请各部门做好相应教学及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