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建设接连取得重大成就后,全国上下急切需要改变落后贫穷的面貌。1957年,许多地方为加强集体协作能力,出现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小社并入大社现象。1958年,《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认为,“小社并大,转为人民公社,是当前广大群众的共同要求”,要通过建立人民公社“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很快,全国农村就基本实现了公社化。劳动与分配脱钩的平均化做法脱离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当时中国生产力水平,由此形成的土地政策虽然经历了多次调整,也未能完全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其设立初衷相违背。这些经验教训被下一代中国***人认真汲取总结,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土地政策提供了历史借鉴。
建党百年学党史 | 以人民为中心的土地政策:百年沿革与发展(1949~195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