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今年卖地可能会有旧制土地交易、房地合一1.0与2.0等三种课税方式。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若为旧制则免课土地交易所得税,房地合一1.0为适用20%营所税率,房地合一2.0则依照持有年度课税、最多将适用45%。
国税局指出,台企今年卖地要考虑两大关键,包括土地的取得时间点、交易时间。如果是交易2015年12月31日前所取得土地,则适用所得税法第4条第1项第16款旧制土地交易税制,出售土地免课所得税,仅需课征土增税。
若台企土地为2016年后取得,则落入房地合一税制,除先行课征土增税外也要课所得税,但所得税制部分要看交易时间判断适用1.0或是2.0。
官员指出,如在今年房地合一2.0上路前的交易(7月1日前的交易案件),其税率比照营所税课征20%,台企隔年营所税报税季再合并申报缴税即可。
但台企若为今年7月1日后交易2016年后取得土地,将落入房地合一2.0范围,依持有期间按差别税率课税,持有2年内房地适用所得税率45%;持有2~5年适用35%税率;持有超过5年一律为20%。
企业的房地合一2.0申报时间同样为隔年营所税报税季,原则上采个案计税、合并报缴,只有建商首次交易兴建的新成屋及坐落基地可采合并计税、合并报缴。
举例来说,A公司2018年、2019年各取得一笔土地,购入成本皆为2千万元,出售价格皆为4千万元。A在2021年1月先卖出2019年取得土地,出售所得适用房地合一1.0的20%税率,即为2022年报税季申报该笔400万元税负。
若A在2021年7月将2018年取得土地卖掉则落入房地合一2.0范围,因持有期间为2~5年,出售所得将适用35%税率,隔年报税季需申报该笔700万元房地合一2.0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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