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筱蓉,女,1990年获江西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研究生结业证书,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现在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执业。1990年至今,在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系任教,副教授,政法系系主任助理。

黄筱蓉长期担任学历班教学任务,开设民法、经济法、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法理学、国际商法、律师实务、婚姻法等十几门课程并担任主讲,其教学深受学员们好评,多次荣获院优秀教师称号。

她长期担任全省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和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经济法课程讲学,通过搜集自身办案的案例和大量学员、企业的法律案例,采用互动式教学方法,使企业领导人员对培训课程评价甚高,常被邀请到企业讲学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发表论文多篇,代表作为:

(1)上饶饶电集团公司重组方案设计,负责股权结构和公司法人组织机构设计等;

(2)江西省棉麻集团公司改制方案设计,负责改制整体方案设计;

(1)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的研究,1994年省科委重点项目,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

(2)江西民营经济产业集群的培育战略与政府政策研究,2003年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政府政策研究;

(3)江西特**域创新体系研究,2003年江西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研究。

办案业绩:

1、2001年,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01级计算机系学生万某某遭遇车祸,其家人多次向肇事司机索赔无果,考虑到该生家境贫寒,获知此情况后,黄筱蓉律师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多次努力,最终在交警大队的调解下,万厚伟得到满意的赔偿。

2、2003年和汤忠赞律师一起担任黎某交通肇事一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邹根平(受害人)之妻的委托代理人,因诸多因素导致该案疑难复杂,为此黄筱蓉律师花费了大量时间,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尽其最大的努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做为一名教师,还是一名执业律师,黄筱蓉都恪守职业道德,并且不断地学习,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