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赋予女性平等参政权的都跟英国有密切关联,而且都比英国早。第一个赋予女性平等参政权的是曼岛(马恩岛,Isle of Man),1881年。曼岛位于英格兰和爱尔兰之间的海域,是英国皇家属地,有自治政府,公元10世纪就有自己的国会。
第二名是新西兰,1893年。当时还在“日不落帝国”大家庭里的新西兰通过《公民普选权》法,成年妇女拥有选举权。比英国早了25年。1895年,当时隶属英国的南澳大利亚自治州效仿,赋予成年女性完全的选举权,并有资格出任政府官员、参选议员,西澳大利亚1899年通过类似法律赋予女性投票权。
到1902年,澳大利亚联邦成立,法律赋予全体女性在全国范围的选举中享有参选和投票权。这比英国早了16年。但是,澳大利亚原住民要到1962年才正式获得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