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简讯(107/11停刊)
109年公政教军人员年改节省经费及111年国军配合精简政策挹注款,将编入111年度退抚基金预算办理。
依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第22条、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第40条、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第40条、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54条第5项及同条例施行细则第59条第1项等规定办理。
公政教军人员因年金改革于109年所节省经费,业经各主管机关确定,并揭露于各该网站,合计挹注321亿7千万元;及111年度国军配合政府精简政策挹注款100亿元,均将编入111年度退抚基金预算(如下表)。
一、公(政)务人员:业经考试院110年2月18日第13届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会同行政院同年月25日院授人给字第1100012515号函同意【详如铨叙部网站挹注基金专区(点选可连结)】。
二、教育人员:业于110年2月26日经行政院函复会同考试院确定【详如教育部网站电子布告栏(点选可开启)】。
三、军职人员:业于110年2月20日经国防部会同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确定【详如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网站讯息公告栏(点选可开启)】。
109年年金改革节省经费 公(政)务人员 135.00
资料来源:铨叙部、教育部及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