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3—05、06、08、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参加土地招拍挂出让活动的申请人(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23日,到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23日,到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12:00时,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8:00时至2013年7月25日10:00时;
揭牌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25日10:00时在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揭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