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今天公布绿能屋顶政策,宣布2020年底前要达到2GW的太阳光电装置目标,将透过地方政府整合各家屋顶达到一定规模。外界关注违章建筑议题,经济部今天也表示,与内政部已经达到共识,共有四种违建屋顶可以合法安装绿能屋顶。
经济部今天指出,内政部将修正都市计划法台湾省施行细则,太阳光电设施得免计入建筑物高度、面积及容积。内政部与经济部会则会修正“设置再生能源设施免请领杂项执照标准”第五条及第六条。
经济部表示,之前违建屋顶能否合法安全太阳能板,是属于“模糊地带”,没有清楚定义。这次修法后,会有四种违建屋顶可以合法安装绿能屋顶。
经济部表示,第一种是“结构分立型”,太阳光电设备(含支撑架)与违章建筑结构分立,光是结构分立型就有A、B两型。
经济部表示,第二种则是“结构共构型”,就是太阳光电设备与违章建筑结构共构,也就是说在违章建筑上方直接架设太阳光电设备。未来违章建筑拆除时,其柱位可保留转作光电设备支撑架。
经济部指出,第四种是“设备安装型”,也就是太阳光电发电设备直接铺设在违章建筑屋顶上。但是经济部强调,这种违建屋顶要符合不影响公共安全,且未列为分期拆除对象,还要有专业技师签证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