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2月份宣导:“行政院及所属机关机构请托关说登录查察作业要点”第3点所规范之“请托关说”与民意代表“为民服务”,如何区分?

“行政院及所属机关机构请托关说登录查察作业要点”第3点所规范之“请托关说”与民意代表“为民服务”,如何区分? 民意代表依其职权行使职务,转达民众陈情、**及建议等事项,属选民服务。依本要点第4点第2款规定,此种依法令规定程序及方式进行的陈情、**等表达意见的行为,循行政程序法、**法等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要点。公务员受理民意代表转达选民服务事项,应依相关受理陈情、**等法令规定处理,不适用本要点规定。 公务员对于民意代表转达选民服务事项,如有违反前述规范之虞者,亦应明确告知相关法令依据,让民意代表充分了解;如仍执意要求,而有违法之虞者,公务员自应依本要点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