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及《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21〕58号),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医学院本年度拟接收转专业名额上限:临床医学专业8人、药学专业8人。
申请转入本学院各专业学生高中学习须为理工类,并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 境内生第一学期平均绩点要求3.5以上,境外生第一学期平均绩点要求2.3以上。
2. 入学以来,未受过各类处分,未出现公共课挂科现象。
3. 各类获奖情况和综合能力表现突出的,择优录取。
4. 在专业上有相关经验,表现突出者优先录取。
1. 对于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学院将于2021年6月17日至6月27日期间组织面试考核,面试由医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 医学院本年度转专业考核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学期学习平均绩点(占总成绩50%)、面试模块一(含个人情况、综合测评等占总成绩20%)、面试模块二(现场面试,占总成绩30%)。
3. 考核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并对拟转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申请转入药学专业的学生,跟班学习(跟随2020级);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降级学习(跟随2021级),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变。
1. 申请人应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提交入学成绩证明和大一绩点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录取后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2. 未如实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由候选递补申请人按排序递补。
其他有关转专业申请、审定、考核、通知等事项,按照教务〔2021〕58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由医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补充规定由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