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接市人社局通知安排,建立2019年建筑工程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通知如下:

(一)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二)要求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取得任职资格满二年以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熟悉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基本政策,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行专业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认度。

(五)主要是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建设工程管理类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5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评审工作。

(六)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行政领导不列入评委会专家库。

(七)非人社部门评审的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不推荐2019年度工程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 一)专家库评委成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住建局共同审查上报。

(二)按要求填写《评委信息模板》,纸制版打印后分别由所在单位(企业)、县区住建局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文档不允许修改格式)。

由市住建局研究审核后择优选录入专家库。

(四)新申报专家库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文件和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各县区住建局、有关单位(企业)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为不影响2019年度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19日前,逾期推荐的不列入2019年度工程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