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独山子区民宗局为确保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做到公平执法,坚持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系统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共计4次,参加人员累计50余人次。每月学习相关执法条例和文件共计3次,参加人员30余人次。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独山子区民宗局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依法检查清真泛化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街道开展联合检查共4次。大力开展宣传、引导等工作,全年未发现有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为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和其它宗教相关法律对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未产生行政处罚案件。

1.个别行政处罚案件程序不够完善和全面,尚未在规定的20日进行公示;

2.各业务科室对公示案件的流程不熟悉;

3.对个别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资料在书写、填报、规范、标准用语方面不够准确;

改进措施:

1.2020年度中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规定进行及时公示。

2.对本部门执法人员、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流程培训,确保执法文书资料配套齐全。

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执行,社会面管理的规范,宣传力度的广泛深入,因此后期行政处罚案件量将会持续为零,或者个位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