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大学毕业后在法院任书记员,2009年律师执业至今,已经代理刑事、民事案件上百起。办理具有全国影响的龙江河重大环境污染案件、“7.11”长沙市公交车纵火案两起,省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五起,受贿、渎职案件数起,部分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办理合同纠纷、合伙纠纷等民事案件多起,均取得公正的判决。代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取得了受援人的认可。作为一名律师,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大小法律事务,均应勤勉尽责,以诚信、专业、规范的态度为委托人至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