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云林县长张荣味涉及林内焚化炉案遭判刑8年定谳,今天下午在虎尾镇中山堂与乡亲座谈,强调自己不曾做过任何违背云林乡亲的事。 图:翻摄自张荣味脸书

前云林县长张荣味涉及林内焚化炉案遭判刑8年定谳,今天下午在虎尾镇中山堂与乡亲座谈,强调自己不曾做过任何违背云林乡亲的事,对于被判刑感到很奇怪。

张荣味在云林县长任内,涉及林内焚化炉兴建案向业者收贿新台币3000万元,更四审判刑8年,褫夺公权4年。最高法院4日驳回上诉,张荣味须于10日入监服刑,最高法院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在云林地检署送交执行通知后,张荣味6日委任胞妹立委张丽善服务处主任递状声请延缓执行,但检方尚未准驳。

张荣味下午在虎尾镇中山堂与乡亲座谈,有不少乡亲前往;立委张丽善服务处人员也在现场发放印有“没收钱要被关,民进党政治迫害”等文字的文宣。

张荣味表示,对于被判刑感到很意外,他说自己一毛钱未拿,并表示一般人都晓得,收回扣至少5%、10%,焚化炉30几亿的工程,怎会只拿3000万,他强调自己是男子汉,会接受判决结果,但不能改变被迫害的事实。

他说,7月10日恰巧是他的生日,叫他入狱服刑,不知是刻意还是无心,并表示,“我就当做度假,最近很忙,感谢民进党让我去休息。”

张荣味的女儿张嘉郡则声泪俱下表示,她的父亲重情义,绝对没有做出对不起云林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