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线
现行《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3日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对规范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减轻港口岸线使用申请人负担,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高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修订完善《办法》。 现行《办法》规定,港口岸线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延期需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龙虎网讯 《南京市域滨江岸线利用详细规划》近日出台,20日,南京市规划局对《规划》进行了权威解读。根据《规划》,从长江三桥到长江大桥,南京百里滨江风光带景色将更秀美并注重生态保护。308公里市域滨江岸线中,规划为生态岸线的就有121.4公里,占岸线总里程的近四成,另有9.4公里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严禁与水源无关的任何开发建设
南京市域滨江岸线利用详细规划(2014-2030) 一、项目背景 南京于2012年编制《南京长江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为沿江地区岸线综合开发利用奠定了总体框架,但随着近年来沿江地区的城市规划调整、开发与建设,岸线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指导性与适应性日显不足。此外,现状长江岸线利用存在功能比例失衡、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需对长江岸线功能、规模进行优化布局,对岸线空间范围、开发利用进行详细控制,以满足岸线生态控制、产 南京于2012年编制《南京长江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为沿江地区岸线综合开发利用奠定了总体框架,但随着近年来沿江地区的城市规划调整、开发与建设,岸线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指导性与适应性日显不足。此外,现状长江岸线利用存在功能比例失衡、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需对长江岸线功能、规模进行优化布局,对岸线空间范围、开发利用进行详细控制,以满足岸线生态控制、产业发展等综合性要求
现行《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3日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对规范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减轻港口岸线使用申请人负担,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高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修订完善《办法》。 现行《办法》规定,港口岸线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延期需报原审批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