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备有一般供应商名单以管理已登记成为普通产品及服务的一般供应商。在有需要及适当时,议会将邀请名单内的一般供应商就其登记提供的工程、物料或服务类别,参加竞投。

接获的申请表会由采购部审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文件经查证及审批后,即可加入一般供应商名单内。至于一般供应商是否可继续保留在此名单上,则须视乎该一般供应商是否能提交有竞争力的报价,以及在履行订单或合约时的表现而定。议会有权根据一般供应商的最新资料,对其作出资格重估。

A. 递交正确和最新的公司资料,包括有效的商业登记证等;

B. 就议会的招标或报价邀请作出回应;

一般供应商的表现是按个别合约评估并可能会成为其日后考虑被邀请投标或报价的因素。

以下项目将会于评估一般供应商的表现时被考虑:

C. 符合行业技术条款和规格/用户要求,以及材料交付要求;

E. 供应商员工的行为/态度,以及提供支援服务时的质素和效率;

如发生以下情况,议会将立即取消一般供应商的有关资格,并将其从此名单上除名:

A. 一般供应商以书面通知议会,将其从此名单上除名;

B. 一般供应商不再提供其订明的业务或服务;

D. 牵涉商业诈骗,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就以下情况,如没有合理解释,一般供应商或可能从此供应商名单上被除名:

B. 就履行合约上有关送货或完成服务或工程项目的准时性、依循服务或工程项目或产品之规格、员工行为/态度和产品或工艺或服务质素方面表现差劣。

建造业议会一般供应商名单电子申请表 (请使用Google Chrome或Microsoft Edge 网络浏览器登入网上系统递交申请)

如欲查询申请登记成为一般供应商之手续,可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