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校团委书记(兼)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生社团建设发展、统筹管理的相关职责,对全校学生社团建设发展进行研究规划,制度性研究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年审、骨干遴选及考核等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学生社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学生社团及其成员开展活动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学生社团,提出处理意见;对学生社团校外资助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加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价考核与激励,并提出考核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委员会对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工作部署和指导意见;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具体指导,做好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社团建设管理具体事务等;负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具体负责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