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长柯文哲妻子陈佩琪不满政论节目指称柯文哲财产申报不实,向法院诉请三立电视台等赔偿新台币 500 万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判决陈佩琪败诉,可上诉。

对此,台北市长柯文哲表示,还没看到判决书,看到内容再说。

陈佩琪认为去年 5 月 25 日三立电视公司“ 54 新观点”节目,主持人陈斐娟、来宾曾劲元刻意扭曲她及柯文哲的监察院申报财产资料,发函要求登报道歉但未获回应,委请律师向北院递状,诉请三立电视台、陈斐娟、曾劲元连带赔偿 500 万元,并在三立官网刊登道歉启事 3 个月。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斐娟、曾劲元发表言论,主观上以柯文哲为指摘、批评对象,未曾提及指摘、批评陈佩琪;而详观言论内涵,尚无足使阅听人产生减抑陈佩琪社会评价的合理认知。

北院认为,柯文哲与陈佩琪虽为配偶,家庭生活、经济关系紧密联结,但柯文哲、陈佩琪名誉权是独立存在,应各别独立判断。陈斐娟、曾劲元也未曾讨论、批评陈佩琪财产申报不实、来源不明。

北院的新闻资料也指出,相关言论通篇未涉陈佩琪,不能只以 2015 年 3 月间柯文哲申报资料中包括陈佩琪存款、财产,或柯文哲家庭中财产多由陈佩琪赚取,或柯文哲财产是由陈佩琪代为管理、申报,就认定陈佩琪的名誉权一并受有损害。

北院审理后认为,陈斐娟、曾劲元于三立电视台制播的节目中所为言论,客观上非侵害陈佩琪名誉权,今天驳回陈佩琪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