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民政局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7家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审核,经审核拟对上述7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被公布的社会组织可在法定期间5日内提出要求或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对未提出要求或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将依法作出撤销登记。

自公布之日起,被撤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不得以原社会组织名义继续开展活动,现发布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