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法第5条第2项规定“……及工程之设计或施工者,应于设计、制造、输入或施工规划阶段实施风险评估,致力防止此等物件于使用或工程施工时,发生职业灾害。”,另政府采购法第70-1条规定“机关办理工程规划、设计,应依工程规模及特性,分析潜在施工危险,编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之安全卫生图说及规范,并量化编列安全卫生费用。”
因此,为提升水利署暨所属机关同仁职业安全卫生相关专业职能,加强设计阶段施工风险评估能力,水利署特地邀请国立台北科技大学土木系黄中和副教授讲授“水利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风险评估报告撰写技巧与范例分享”教育训练。
黄中和副教授除了是国立台北科技大学土木系副教授外,亦曾任劳动部职安署金安奖评选委员,本次教育训练约50人参加,学员与讲师问答互动良多,希望借由专家学者之经验,推动水利署水利工程施工风险评估,以提升施工安全文化,从源头即开始管控安全卫生执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