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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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辅导处 点阅率:556 转知中央银行发行局于本(108)年7月1日起举办“文明的推手”线上主题特展,请惠予公告周知,请查照。 一、依据中央银行发行局108年7月3日台央发字第1080026022号函办理。 二、旨揭主题特展精选以人物为主题之钞券,区分为“科学家”、“文学家”及“艺术家”等三单元,共展出55张不同设计风格与特色之各国钞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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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文翻译:Закон КНР «О судебном иммунитете от принудительных мер имущества иностранных центральных банко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财产保全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的豁免;但是,外国中央银行或者其所属国政府书面放弃豁免的或者指定用于财产保全和执行的财产除外。 第二条 本法所称外国中央银行,是指外国的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中央银行或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管理机构。 本法所称外国中央银行财产,是指外国中央银行的现金、票据、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以及该银行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
(2005年10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财产保全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的豁免;但是,外国中央银行或者其所属国政府书面放弃豁免的或者指定用于财产保全和执行的财产除外。 第二条 本法所称外国中央银行,是指外国的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中央银行或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管理机构。 本法所称外国中央银行财产,是指外国中央银行的现金、票据、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以及该银行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