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劳务派遣企业: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第19号令)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2年度朝阳区劳务派遣企业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本次年审工作以线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除朝阳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分级评定结果为C级及以上机构或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会员单位外,其他单位需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14日期间,分批次报送至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代收点(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1.经营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
(1)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订立劳动合同及参加工会的情况;
(2)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3)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4)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5)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2.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PDF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40M以内)。
3.营业执照年检报告1份(JPG格式)。
6.相关报表(劳务派遣企业信息表、劳务派遣人员信息表,系统内填报)。
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并在系统“状态”栏显示审核结果。
状态栏显示“不合格”的单位,请修改后重新填报至“合格”为止。
状态栏显示“待审核[线下提交材料]”的单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状态栏显示“合格”。
逾期未填报、填报审核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的,本次年度审核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