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璟丰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 易延洪,单位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渡河路9号万达科创园506-508)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现向你公司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202006010007。有效期3年(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止)。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国家及省、市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于每年3月31日前如实向许可机关报告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如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